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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提起勁來寫這個題目了。
在一堆演到爛掉的連續劇裡總是會有這樣的劇情─深愛著愛人的痴情男女總是被對方利用,然後身敗名裂。都快死掉了還在為對方開脫:他/她是愛我的,我深信不疑。

雖然現實世界裡,大家總是難以體會悲情人物的心境,卻又時常身體力行的扮演這樣的角色而不自知。

其實,我並不很反對用撒嬌來勒索對方小小的付出。有時候這樣是一種嘿咻前感情上的加溫動作,增進彼此感情交流的方式。

但是這前提是─這個人並不是貪圖你的錢財的情況下才跟你交往!

在唸大學的時代,早就耳聞一些學姐、同學交男友的手段。一個柔言軟語,馬上就有富家男爭相奉上各樣名牌飾品、衣物、3C產品,就差沒送洋房名車。這個倒是很像是掰掰演劇社當中的那位女老師,每個月都要請人到自己家裡將各個富家子弟「進貢」的貢品出清。誰說唸大學很花錢?就看你會不會賺而已。

不過就以道德標準來看,這的確是很缺德的事。但仔細一想,其實這能怪罪這些人嗎?她們可都沒有開口去要過那些東西不是嗎?

相較之下,那些開口去要的人就顯得糟多了。當然,那些傻到奉上貢品的人更糟。

日前曾有一篇報導說: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子,兩人相談甚歡。見面後男子發現自己真的遇到夢寐以求的佳人,還自以為自己是那個破除網路都是恐龍謠言者之一。相往期間,女子守身如玉不肯輕易的與男子發生親密關係,男子還以為對方是冰清玉潔的貞女。後來,女子開始對男子哭窮,說自己債務多想輕生等話題。而男子當然後要展現男人的英雄氣概,於是就出借了幾十萬元給女子。結果,男子有一天竟在路上看到女子與另一個陌生男子親密的逛街。後來才得知對方是她的正牌男友,於是氣憤之下將女子給…(礙於網路分類以下自動刪除違反善良風俗的字詞)。

其實,兩人在交往時,應該注重的是兩人的裡子,而不是在對方面前的面子。如果你們已經決定交往了,已經認定對方是自己的情人了。就該摒除那令人不自在的面子,而是要顧全兩人的裡子。試著想想如果為了對方的要求上館子、送禮物不啦不啦的奢侈行為,而讓自己縮衣節食,甚至在其它方面吝嗇起來。這樣不但搞壞了自己的風評,要是謠言傳到對方耳裡是不是也破壞了自己的形象呢?

如果碰到的是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總是以愛情的名義要求你做東做西的。即使口氣再怎麼好聽─拜託一下、麻煩你/妳幫個忙。如果你/妳出自內心的不想幫忙,告訴對方你/妳的想法。不要自己搞了一肚子氣,卻又礙於情面不忍發作。這樣,可是會破壞兩個人的感情喔!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不要養成對方的壞習慣。如果已經養成了呢?那就告訴對方,偶爾你/妳也想讓對方服侍一下。如果不行,那就用對方最常讓你/妳臣服的那招對付他/她吧!要是對方完全不理不睬,那就早點看開吧!好男好女多的是,何必硬是要作賤自己呢?

堅持自己的原則,不輕易妥協。要是你/妳的心太軟,那就真的你/妳活該被吃得死死的,那是前世欠的債,今生注定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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