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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前有一段時間一直很想寫有關他的事。

但是,畢竟有些時間沒有實際去接觸到他了。所以真的要寫卻又怕有些失真。

認識他時,是在青澀的大學重考時期。那時候的考生不像現在那麼幸福,有那麼多的學校好選,考卷用左手寫也能考上學校。所以,除了唸書外,一點都不想去認識新朋友。

有一次他曾經跟我說,其實在他剛認識我的時候非常的討厭我。老實說我有點驚訝,雖然我不是長得一付人見人愛的討喜模樣,但是在朋友相處之道上我還未有過太超界的行為。後來聽他說我才知道原因。

他是一個人高馬大的人,18x的身高,黑黑的皮膚。他在重考班裡坐的後段的位子,而我則是坐在前半段。剛進重考班的時候,因為考得不好,原本家裡是不讓考的。後來我保證自己負責學費,家裡才勉強答應。為了籌措學費及夠用的生活費,那時我白天唸書,晚上趕去各處便利商店兼差。我因為睡眠嚴動不足,所以常繃著一張臉去上課。據旁人作證,我那時的臉色如喪考妣,外加被人倒會幾百萬後再被人賣到非洲去當難民。好吧,那時我的臉色真的不是很好看。

後來(我也不知道是多後來),好像是在上經濟時吧?因為課程進度超前,所以經濟老師特別開放一堂課的時間,讓大家自願上台唱歌。在那個時候,我才真真切切的知道這號人物。他是一個很會秀自已的人,也很懂得抓住旁人的眼光。那次他上台唱歌,就像是聽了一場超迷你型的演唱會。我是一個很喜歡特色的人,他在對時學生時期的我來說是一個很特殊的人,那個年代不像時下的年輕一輩一樣愛現。那是一個曖曖內含光的年代,所以說他在當時無疑是一個散發著光環的人。

就這樣又過了一段時間,有一次我在樓梯間遇到他。他的眼睛布滿了異樣的血絲,剛好在這之前我另一個同學也有同樣的症狀,還急忙跟這位同學去看醫生。所以我看到之後,我那愛管閒事的個性馬上發作,當下問他眼睛怎麼回事要不要去看醫生什麼的,如果不知道我還可以帶他去。他連說不用,那個神情就像小綿羊遇到大野狼般的驚恐!拜託,真要打架我打得贏嗎 = =?事後據他說,我就是這樣擄獲他的心(咳!是把我當成朋友的心啦!)。

聽他說這些事,還真覺得有趣。如果那時沒有雞婆,如果先前沒有陪同學去看眼醫,或許他到現在提起這個人還會認為我就是那個臉色臭如喪考妣,外加被人倒會幾百萬後再被人賣到非洲去當難民的那個補習班同學吧?果然有些事都是註定好好的!

他是一個很愛交朋友的人,所以當他對我改觀後(依他的說法是:我轉型很成功)。也就莫名其妙的我們成為好朋友(真是孽緣阿)。他除了愛交朋友外,也很懂得照顧朋友。怎個照顧法呢?我跟他上街,他從不會提東西。為什麼?因為東西全在我手上!當我提出抗議時,他總是說:「因為你很不愛買衣服啊!但是我還要多買幾件等下我就提得比你多了!」。剛開始覺得很有道理,但是後來發現為什麼總是在我提得滿滿的東西後就會很剛好的接近逛街尾聲?是的!我。被。耍。了。

好啦!其實他也不是個那麼糟的人,他對朋友其實是很沒有話講的。當他身旁的人出現問題時,能力範圍內他都很幫忙(別看到這裡馬上去跟他借錢,他跟我一樣是窮苦人家)。但卻不只是出主意而已,是真的行動上來幫。另一方面,他也很懂得照顧朋友情緒。當有人不開心時,不管對方是多麼渴望獨處。他硬是會纏著你,非要你露出笑容才罷休。有時明明巴不得他馬上消失,看到他露出牲畜無害的笑容,卻又一把火不知從何發起。就這樣跟他當朋友,感覺總像走在鋼絲上,來回在極樂與地獄之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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