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一個很愛東扯西扯的人,時常講霹靂啪啦一長串卻一直沒講到重點。這個毛病一直到大學時被專題指導老師毫不留情面的指出這個毛病,這才努力的將這缺點改正。

在這個毛病改正之前,也實在是苦了我身旁那票朋友,時常不懂在我講些什麼,時常上演雞同鴨講的戲碼。
像是:
我:你知道晚天發生什麼事嗎?
A:不知道耶,什麼事嗎?
我:你知道巷口的大媽嗎?
A:知道啊,她們家怎了嗎?
我:不是她們家,是再過去一點的麵攤。
A:喔喔,我知道啊。麵攤發生什麼事了?有遇到流氓嗎?
我:不是麵攤啦,是我發生的事。
A:喔(不耐煩),那你是怎樣了?
我:就昨天我去麵攤吃麵阿。
A:嗯嗯,你在麵攤吃麵有怎樣嗎?
我:不是在麵攤發生的,是吃完麵後逛街發生的。
A:幹!不然你是要開始講了沒?

是的,如果不是很熟的人遇到我,肯定認為我是在裝肖維。那時的我一張嘴雖然看似伶牙俐齒,卻是一點組織也沒有!時常會讓對方感到不耐煩而被迫中止話題,但是卻也很白目的不自覺發生什麼事。
這個習慣一直到我在補習班裡也是依然如此,那時遇到幾個很有趣的人(之前文章有交代過),那時候斌曾跟我說:你講的笑話其實都不錯,但是你的鋪陳太長了。

我承認,那時的我只是把這句話當成是受到嫉妒的批評罷了,骨子裡壓根沒想過這是我的缺點。

人總是要有自信,但是過頭就叫妄想症!

後來到大學裡,一直到遇到我的指導教授時,這個毛病才完完整整地被指出來。

記得那天去找指導老師,說明來意(就是要請您老當我們的專題靠山啦!)。後來,講到上一屆指導老師帶的專題生,他們是做會計軟體。說了大半天,我們指導老師就問:你們是要做會計軟體嗎?不是?那你提這幹嘛?

後來,我們指導老師也發現我有這個可怕的毛病。為了糾正我這個毛病,只要我一開口扯別的東西,老人家就直接一句:請講重點,謝謝。

終於,在經過大半年之後,我的廢話病好了,但是卻得了短文病。

我再也靠腰不出長篇大論,再也沒辦法連續寫超過三千字以上的廢話文!

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啊!意思是:以後我寫的東西再也無法讓人一次看個過癮了!

我同學聽我說,淡淡地回了一句話:受影響的人不會超過一個!
幹!意思是我寫的東西沒人看就對了啦!(拎盃嚴格規定:看這篇文章的人都要給我回應,不然我就關部落格!)

後來,不管我是在寫小說、寫網誌、寫劇本。一律都會在兩千字左右打住,最高紀錄是兩千五字!真是要死了。還有這篇網誌我已經寫了兩個禮拜了。(希望能在今天發出,順帶一提今天是四月九號)

所以我又開始接著寫這篇網誌時又過四天了。唉~神啊!救救我的短文病吧!
看開點,起碼我講話不會再被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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