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我的男朋友,不要再有「啊,他終於還是出櫃了」的想法。
而是我的同學─珍的男朋友。
我的同學珍,她是一個外表不錯的女孩子。但是,她似乎印證美人無美命這句話。
她的感情路坑坑洞洞的,一個不留神,總是跌得遍體鱗傷。
在大學認識她時,有一個學長追她追得很勤。兩個人也在旁人看好的情形下成了男女朋友。但是,這個學長似乎是那種自命風流的仁兄,身旁有個美女作伴還不夠,時常還可以聽到在某個晚上,校園裡看到他和別的女生散步的流言。
 
也許是沒有確切的證據,像我這種八公卻又力求證據的人,當然是站在聽聽就好的立場。就這樣四年裡,兩人也經歷了情侶間的吵架、磨合的時段。學長畢業後,考上南部某家的研究所。本想兩個理智性的交往,距離應該不是問題時,學長卻在那頭包了二奶(註一)。

就在我們畢業的前夕,珍收到了學長分手的要求。這真是情何以堪啊!旁人都是高高興興的準備畢業後的出路,她卻為四年青春年華哀悼。那個學長居然告訴她:若有人問,就說我們在這四年是如何的以朋友情誼互相照顧等一堆狗屁大話,聽起來不是不想揍他個兩拳。

後來畢業後,珍進入了職場。認識一個男孩,那個男孩對她也是一見鐘情。當時珍問我該不該接受,坦白說我是不太贊同的。畢竟離她上一段感情的間隔太短,怕她一時將找人療傷的情緒誤認為是愛情的悸動。

但是,這頭反對歸反對,那頭卻是進行得如火如荼。沒多久,就收到她和男孩在一起的消息。當然,身為好友也不好意思當面說些什麼,只是祝福這次遇到的是個對的人。

ok  這個男孩對珍倒是不錯,體貼關懷樣樣不缺。但是,情侶間總是會有摩擦產生。側面得到消息,這個男孩在氣頭上的用字遣詞可真是會傷得人滿身疤痕。雖說不至於用到國罵等髒字,但那張利嘴也是頗不饒人。

除了嘴巴利之外,似乎跟他沒瓜葛的人都一律被他當成次等公民。據說有一次,眾人相約到高雄玩。珍和她男友住到另一個大學女同友租屋裡。人家女生只租了個房間,三個人當然得有一個人得打地鋪。沒想到,這個仁兄居然臉皮厚著要屋主睡地板,自己和女友睡在床上,自私的令人厭惡。

有次,珍和男友吵架後。我剛好去她的網誌逛逛,發現兩人吵架的事,後來又去看了留言板。只見那個男孩的留言,不留情面的指責珍是如何的自私,如何的頑固。那廝卻沒回過頭的看看自己的德行,正好符合他自己不屑的形象,還真是一整個諷刺到爆。

(待續)


ps:
1.據珍的描述,是她有一次去南部看那位學長時,發現了一張照片,兩人對話如後:
學長:只是一起搭肩拍照,會不會怎樣?
珍:ok啊!這不算什麼
學長:牽過手呢?
珍:我會介意
學長:那接吻呢?
珍:你去死吧
說完珍轉頭就走,後來聽說學長勸她回來,但是對於吻那女生的事卻似乎已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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